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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
发布时间:2017-03-06  浏览次数:  来源:  字体大小:【
事项序号  无
事项名称  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、修缮方案审批 
业务序号  无
业务名称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、修缮方案审批 
业务名称简称  无
设定依据 【行政法规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二十条:建设工程选址,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;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,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。实施原址保护的,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,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,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: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,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 
行使层级 市级行驶
是否委托行使
受委托机构
委托书
受理机构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服务处
决定机构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其他共同办理部门
其他共同办理部门经办处室
办理条件  
禁止性规定
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
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
申请材料目录  无
网上办理链接  http://yc.jszwfw.gov.cn/
办公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 邮编:224005
办理时间
夏季(7月~9月)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5:00~18:00;秋冬春季(10月~6月)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4:30~18:00
(工作日:周一至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)
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
收费依据及标准 此事项不收费
涉及中介服务及收费标准
审批结果形式 批文
审批结果通知方式和送达方式 电话、手机短信通知,自取、邮寄
咨询方式 电话:0515-69083086 86663189 网上咨询网址:http://www.yancheng.gov.cn/20141211/2014_xzql_index.html
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 查询电话:0515-69083086
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:0515-88198328
流程图 附后
常见问题解答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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