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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
发布时间:2017-09-27  浏览次数:  来源:  字体大小:【
 

事项序号

事项名称

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许可

业务序号

02

业务名称

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

业务名称简称

设定依据

【行政法规】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十一条(依照本条规定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,依照本条规定设立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,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。批准的,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;不批准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
 

 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 苏政发〔2014〕98号《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

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》第92条--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

行使层级

市级行使

是否委托行使

受委托机构

委托书

受理机构

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服务处

决定机构

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其他共同办理部门

办理条件

 符合设定依据
  办理材料  1.工商营业执照;2.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3.至少3名相关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

禁止性规定

数量限制

无数量限制

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

网上办理链接

http://sq.ccm.gov.cn/ccnt/sczr/login

办公地址

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 邮编:224005

办公时间

夏季(7月~9月)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5:00~18:00;秋冬春季(10月~6月)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4:30~18:00(工作日:周一至周五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法定办结时限

20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8工作日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此事项不收费

涉及中介服务及收费标准

审批结果形式

证照

审批结果通知方式和送达方式

电话、手机短信通知,自取、邮寄

咨询方式

电话:0515-69083086 86663189 网上咨询网址:http://www.yancheng.gov.cn/20141211/2014_xzql_index.html

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

查询电话:0515-69083086

监督投诉渠道

监督投诉电话:0515-88198328

流程图

附后

常见问题解答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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